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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相关意见 严禁教材征订中乱收费

    日期:2007-10-09     作者:温涛    阅读:1,514次
    为规范明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实验教材的征订 工作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意见,严禁教学用书征订工作中的乱收费行为。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严格执行 义务教育 阶段“一费制” 收费 标准收取课本费,并确保用于学生购买课本,不得用于购买教辅资料,剩余费用于下一学期退还学生。不得在“一费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收取其他课本费或教辅资料费。继续开展教科书循环使用试点工作,通过学校购买、低价回收、毕业生捐赠三条渠道,在音乐、体育、美术三个科目进行教材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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