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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申请撤销渝企商标 渝企辩称对方滥用法律

    日期:2007-10-25     作者:柴伟 实习生 蒋佳渝    阅读:855次
    近日,重庆联庆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商标争论答辩书》,其目的是为了阻止日本第二大服装企业撤销自己的“自由区”商标。在早些时候,日企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提交一份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欲撤销该商标。

    日商:状告渝企抢注商标

    日本第二大服装企业——日本株式会社恩瓦德樫山公司为何跟一个重庆公司过不去?记者联系上日企委托代理该商标纠纷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其经办人表示日本方面不愿意透露具体情况。

    而在日企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提交的申请书上,日企认为,渝企抢注了自己的商标。自己商标“自由区”的设计是委托日本知名设计公司制作,从2000年后,经过大力推广,到2003年4月底,在日本有193家店铺销售该品牌服装,遍布日本各大州、县、市。

    材料还表明,该公司分别于2001年8月和2001年2月在日本本土注册“自由区”和“AREA FREE”品牌,并于2002年8月向中国商标局提出了“自由区AREA FREE”商标在第18类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却发现中国已经有人注册了“自由区”商标。商标持有人是一家重庆本土民营企业老板。

    渝企:其商标国内无法律效力

    “对方的这些说法属于乱用法律。”重庆联庆贸易公司此案的代理知识产权专员马燕飞说,该公司附着有“自由区 AREA FREE”商标的浴衣和鞋类产品覆盖到了重庆、成都、上海、大连等近百个大、中城市。并且该商标已经在2001年11月1日答辩人申请该商标注册,2003年1月21日获得注册。据创办人韩梦玲女士介绍,企业主打产品——浴衣、拖鞋及该产品使用环境集中表达一个“自由空间”的概念,“自由区”商标应运而生。

    针对对方说明“自由区”商标于2001年在日本国获得注册并使用,“对方这是滥用法律。”重庆方表示,对方提出的“自由区”商标于2001年在日本国获得注册并使用,也只能在日本国内有效并受到日本法律保护,对其他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目前国家商标局对争议商标正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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