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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E时代 我们需要网络律师

    日期:2006-07-21     作者:党文俊    阅读:2,804次
    
互联网投诉量、网络律师需求量"倒挂"亟待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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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消协发布的2006年上半年投诉“黑名单”中,互联网服务投诉排名跃升第二,占投诉总量的28.1%。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民遭遇侵权后,很少想到请网络律师为自己“做主”。上海的7000多名律师中,打过网络官司的律师凤毛麟角,以网络法律服务为主业的律师数更是零。

网络维权“不问”网络律师
张小姐是一名白领,平时喜欢从网上淘些时尚化妆品。半年前,她网购了一瓶尚未在国内上市的韩国唇彩。但正品国内上柜后,张小姐对比发现,网购唇彩的品质要差许多,再到网上寻找当初的那家化妆品铺,却发现小店已不见。
为什么不去投诉?网站说已过了7天的退货时限,只好算了。"王小姐无奈地表示。 会不会去找网络律师替你维权?就像网络犯罪需要网络警察来解决。“不会。网络律师?好像没听说过。”王小姐直白地表示。
“上门求助律师的往往是网络公司、软件公司,由于维权成本高,加上不熟悉维权的方法,很少有个人请律师打网络维权官司。‘群众基础’不深厚,造成上海网络律师业务个案标的不大、整体数量少的局面,直接制约网络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化。”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律师,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虽然不少上海律师在担任网络公司、软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但他们经常做的,还是合同审核股权转让、人事争议等常规的公司法律事务,似乎还难以算是真正意义上、以解决互联网纠纷为己任的网络律师。
刘春泉直言,上海目前鲜见专职打互联网官司的律师,直接原因就是业务量不够。“目前在整个律师行业内,网络法律业务收入算低的,原因就是目前这方面案件还较稀少,法律服务市场尚需培育。网络企业需要加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政府也需要通过立法让律师等中介机构在网络业务市场准入等方面承担一些专业审查的职能,这样不仅增强互联网的管理,也能培育互联网法律服务市场。”
据了解,即使像刘春泉这样业内最早开始研究这个领域的领跑者,每年接触的互联网官司也不算很多。
业内人士指出,以互联网服务的投诉率推算,网络律师应该至少在律师总数的百分之五左右,才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上海目前的缺口应在90%左右,但前提是:人们真能意识到网络律师能保护自己。

中国律师今年频频“触网”
和当年网络警察的出场一样,网络律师的发展的确也需要一个从认识到需要的过程。值得庆幸的是,进入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一个月,中国的网络律师正在全方位地进军互联网法律服务市场。
6月29日,备受瞩目的中国网络交易音像版权第一案————金蜂音像诉淘宝网发布盗版韩剧《火鸟》光盘的售卖信息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法院开庭。
金蜂音像的代理律师黄辉明呼吁:电子商务行业的成长不能以其它行业合法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代价。
同样在近期内上诉至二审法院的还有新疆第一宗虚拟财产纠纷案。
该案原告王某的代理律师李岗主张: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无形财产,立法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位,但从法理角度符合无形财产的特征应该予以保护。
在上海,索赔金额高达1.2亿元的中国网络第一案———神州奥美诉上海浩方侵犯知识产权案,正处于诉讼的关键时期。
6月20日,上海律师游闽键在接受上海浩方全权委托代理时指出:我们捍卫知识产权,但我们坚决反对以知识产权的名义恶意诉讼。
“很显然,网络案件在媒体上频繁曝光,网络律师也‘借光’频亮相。这对中国网络律师整体形象的塑造,对中国互联网法律服务市场的培育,对中国互联网立法的完善,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至少在百姓的眼里,‘网络律师’已经登场。”刘春泉表示。

中国第一代网络律师正在成型
E时代的网络律师,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在刘春泉看来,要做一名网络律师,首先必须对行业相关知识、产业背景等有长期的关注和深入的了解。“IP地址、路由器、SP……这类网络的基本术语,是网络律师的基本语言,这些电脑名词要张嘴就来,还得真明白是什么意思,否则就无法从中找到破绽,寻找证据。”
互联网的各个角落,未来都将出现律师身影。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在2005年工作报告中指出:“互联网法律服务市场范围包括软件的版权、商标和专利保护、数据库保护、电子商务、网络版权与名誉侵权、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犯罪等。”
一台装有全球无线上网功能的电脑,一只配有蓝牙功能的移动电话,时而在电脑键盘上飞速敲打,在网络空间里搜寻证据;时而通过移动电话,将各式的证据文件从取证现场传输给办案法官……
在刘春泉眼里,这也许就是未来网络律师的标准像:“也许这样的形象,有点科幻,有点遥远,但无论是诉讼实务技巧还是互联网法律理论构建,中国第一代网络律师的自我塑造,现在正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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