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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迈出执业生涯第一步———上海市律师学院特色培训教育扫描

    日期:2007-05-11     作者:党文俊    阅读:5,412次
    “我宣誓,我志愿加入律师队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和律师协会会员,遵守宪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律师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勤勉敬业,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不久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身穿律师袍的小王兴奋地握紧左拳,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的带领下,进行执业宣誓,从今天起,他正式成为了一名中国律师。和小王一同参加宣誓仪式的还有百余名青年律师,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的南草坪上,三月的明媚阳光与律师新人一样朝气逼人。
在宣誓仪式前,小王和他的同伴们已经在全国第一家的律师职业培训基地————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度过了近两个星期的集中充电期,“在律师学院,我们迈开了律师执业生涯的第一步。”
翻开小王的课程表,著名民法律师李家麟谈“民事法律实务”、业界名嘴王嵘律师谈“律师诉讼技巧的培养与提高”、沪上刑辩大师翟建传授“刑事辩护入门”、资深涉外律师李志强谈“跨国并购法律实务”、华政著名教授叶青谈“证据适用问题与证据立法趋势”、还有一堂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特别辩论……
从1996年成立,到2007年,上海律师学院的特色培训教育就这样如三月小雨,悄无声息地滋润着年轻律师的心田……

准律师们的“入行套餐”

小王参加的“2007年新任执业律师第二期培训班”,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为律师新人量身定做的“入行套餐”。据律师学院副院长周涵清介绍,为每一位新入行的律师进行免费的集中培训,是市律协的传统,从2000年起,每年都有数百名新律师从这里踏上了律师岗位,可以这么说“律师学院是上海律师共同的职业起点,也是共同的母校。”
小王告诉笔者,和他一起参加培训的,不但有和他一样刚拿到执业证的新律师,还有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律所开始第一年实习的“准律师”(通过司法考试后,在律所实习一年才能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
“‘准律师’接受培训,没交会费就享受协会内待遇,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告诉我们,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律所开始第一年实习的青年律师被纳入协会的免费培训计划,意味着那些还没有拿到律师证的年轻人可以提前享受岗前培训,将大大缩短“职业新人进入职业角色的周期”。
为了给青年律师“烹饪”更“对胃口”的执业第一课,律师学院自1996年成立以来的十年间,一直在尝试探索与变革。据徐晓青介绍,在2006年间新任执业律师的培训在四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得到了新律师们的广泛肯定。“第一,培训方式的改革,从单一集中培训变为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在2006年,新律师的培训分为集中和分散二个阶段,先是集中培训二周,然后分散参加专兼职律师1天的集中学习,再选择参加市区的8次业务讲座。在保证总的培训课时不变的前提下,新律师的培训和工作两不误。第二,培训内容强化实务操作性和课堂上的提问答疑,增加课后的互相交流;第三,开设‘新律师创业谈’,让成功者谈创业经验;第四,召开新律师座谈会,构筑市律协与新律师的交流平台。”
徐晓青强调,按照有关规定,新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培训,既是新律师的权利也是新律师的义务,2007年集中培训的考勤记录,将作为新律师今年注册的依据。
据了解,小王参加的“2007年新任执业律师第二期培训班”,还有百余人参加。周副院长透露,按照律师学院2007年的培训计划,2007年的新律师、准律师班从3月5日开始,要办八期,每期两周,预计将有千余名新任执业律师或准律师得到系统培训。此外,事务所的行政人员、事务所中的中共党员都被纳入了市律协2007年的培训计划中。
谈起在“律师青训营”这两周来的感受,小王表示:“除了有机会接触到沪上一批有名望的大律师、名律师,听到一线律师的办案技巧外,还可以结交到一批新入行的同仁,这对扩大今后的业务交际圈也很有好处。”在本次培训班发放的“青年律师调查问卷”上,当被问及“你对律协组织的青年律师培训感受如何”时,80%的律师选择了“良好”及以上的评价。新律师的第一课,得到了大部分新律师的肯定。

独树一帜的全国首家
专业律师培训机构


“2007年,专职律师培训的总课时为40学时,兼职律师培训的总课时为24学时”、“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共办3期,每期2天”、“2007年市区业务讲座共20讲,讲座内容重点围绕物权法等若干专题展开”、“南汇、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崇明远郊区律师培训计划”、“东方律师网在线教育计划”、“上海和西部对口地区律师培训”……律师学院2007年的教学计划在院办的墙壁上贴得满满当当。
所谓“院办”,其实就一间由上海政法学院招待所的套间“改造”的房间,由于律师学院地处市郊,为了能挤出更多时间,组织好教学工作,老周和律师学院教务长老田经常住在办公室,有时一住就是一二个星期。
老周,从律师学院成立起就担任了学院副院长之职,一干就是10余年,被律协的工作人员称为“忙碌在郊外的院长”。老周的全名是周涵清,今年已经67岁的他,过了退休年龄。退休前,他曾担任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处长、全国高级律师、公证员培训中心上海分部办公室主任。职业生涯的大半经历都投身在政法教育战线上的老周,选择在律师学院培训律师,作为他发挥余热最好的方式。
和老周一同操办“律师学院”的,还有年近七旬的田庆祺副教授。田副教授退休前担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和老周一样,“能为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多做一点事,对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涯有所帮助”是他最大的心愿。
“去年11月份,律师学院迈入了成立以来的第10个年头,现在律师培训已经成为了一件常规的工作,但成立之初,可是沪上政法界的一件大事。”从律师学院第一期院委会的名单上“缪晓宝、王文正、潘国和、桂晓民、江宪法、曹昌桢、缪林凤”这些赫赫有名的名字上,我们就可以感悟到律师学院成立之初的影响力。
另一个印证老周观点的论据是,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历任会长王文正、张凌、朱洪超都曾身兼律师学院院长之职,而律师学院的现任院长,正是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现任会长吕红兵,可见市律协对律师学院的重视程度。
周副院长和我们回忆起了律师学院10余年的发展史:早在1996年8 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向市司法局提出了联合共建律师学院的请示,将“律师学院”定位于“非学历大学后继续教育”,旨在“通过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培养‘复合型、外向型、高层次’的律师人才。”
1996年9月,上海市司法局正式批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同意建立律师学院”,时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的王文正亲任“律师学院”院长。为了开好第一课,王会长在筹备会议上特别强调:“挂牌仪式要热烈简单,培训计划要落实,第一期的质量影响到以后的办学声誉,学员要有进取心、教员要准备充分。”
律师学院的筹建也得到了当时市司法局领导的直接关心,缪晓宝局长在筹备会上特别强调:“律师学院的办公场地要协调好,办公室要装修,要添置电话、传真等通讯设备……”
1996年11月1日,全国第一家律师继续教育机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律师学院正式成立,为期五天的第一期“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培训班”同时开班,培训对象是几十位事务所主任,这些事务所主任们也成为了律师学院的第一代学子。
市律协从2000年推出新律师培训以来,作为专门负责律师培训的副会长,徐晓青也是律师学院的“常客”,他亲手把一批批新人接进了律师队伍。照徐晓青的话说,他喜欢和青年律师交朋友,因为青年律师是上海律师未来的希望,他喜欢经常到律师学院走走,因为这里是“阳光升起的地方”。
徐晓青告诉笔者:“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发挥律师积极作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对2007年的律师培训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律师学院,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决定》的上述精神,不断探索和创新,认真组织和实施,取得实效。为此,上海市律师协会还特别制定了‘上海律师2006—2010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律师培训的专业性、规范性、系统性、权威性推向了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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