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律师研修班举行开学典礼
日期:2001-02-1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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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与青海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青海律师研修班开学典礼在市司法会堂隆重举行。青海省司法厅厅长、青海省律师协会会长孔国柱,青海省司法厅庞顺泽副厅长,市政府协作办副主任周伟民,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会长张凌,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全心,市律协副会长朱宝麒、朱洪超等出席了此次开学典礼。
在典礼上,青海省司法厅孔国柱厅长、市律协张凌会长、市司法局杨全心副局长、市政府协作办周伟民副主任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参加培训的青海律师中各民族的代表向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献哈达,敬青稞酒,表达了沪青两地律师的深厚友谊与青海学员的感激之情。沪青两地律协还互相交换了纪念品。
张凌会长在讲话中谈到,青海与上海的经济具有很强的互补性,青海律师与上海律师在业务上的交流,将会进一步促进两地的经济发展,为祖国西部大开发事业添砖加瓦。孔国柱厅长认为,上海是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旗帜,青海律师要多向上海律师学习先进经验,服务祖国西部的建设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