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体育中考新政
日期:2007-10-10
作者:陈俊旺 通讯员梁炜
阅读:1,141次
昨日,省教育厅出台
体育
中考新政,从明年起执行。据悉,为引导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新政在测试项目有部分变化。
考试项目分五类
具体
考试
项目为:第一类:身高标准体重;第二类:肺活量体重指数;第三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第四类: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第五类: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其中,前三类为必考项目;第四类和第五类的考试项目,每年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每类中各抽签确定1项为考试项目。而在过去,
测试
项目主要分为
速度
、弹跳、力量三类。
测试工作采取现场测试的办法,安排在初三下学期4至6月份进行。
原始成绩满分40分
按照原始中考成绩计入升学总分的市、州,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40分纳入升学总分。即按照《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
标准评分表》100分制标准评分后,再乘以40%,为学生体育考试分值。
以等级制纳入升学评价指标的市、州,评定为4个等级纳入升学评价标准,即A优秀(90分及以上)、B良好(75分—89分)、C及格(60分-74分)、D不及格(59分及以下)。
特殊学生可申请免考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
学校
公示后方能生效。免考学生按40分计入考试总分。
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获批准同意后,按体育总分的50%计分。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