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祥(35岁)昨天接受本报访问时承认自己在上星期五收到律师公会的信函,通知他当局已经成立两人组的审核委员会(Review Committee)来处理有关的投诉。他也透露,信函中并没有列出哈南投诉他的原因。
陈国祥说:“我对整件事感到困惑不解,我只是履行身为律师的责任,向客户(骆汉承)提出专业的服务。”
陈锡强大法官先前审理骆汉承与职总英康保险的上诉时,罕见地指示最高法院主簿官,把哈南的事件移交新加坡律师公会处理,看哈南是否抵触律师专业法令。
大法官说,根据骆汉承现任代表律师陈国祥向上诉庭所作出的简短描述,哈南被指在客户不知情或未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让客户承受不必要的钱财风险及不利的法律后果。
陈国祥表示,或许是哈南对他帮骆汉承处理这起事件的方式感到不满,因而提出投诉。
骆汉承是在2004年骑电单车时跟汽车相撞。他和汽车女司机的保险公司刚好都是英康保险。他不同意英康保险的调查结果,自行聘请哈南律师代表他索偿。
但他两度停止聘用哈南律师,第二次是在哈南为他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后。哈南过后向骆汉承追讨8万元律师费,并向高庭提出申请,要求高庭为他计算律师费款额。大法官过后下令,除非哈南征得法庭同意,不得向骆汉承索取律师费。
两人在本月中旬取得和解。依照和解条件,骆汉承将付5000元象征式律师费给哈南,而哈南则把这笔钱转捐给新加坡儿童会(The Singapore Children' Society),双方放弃互相起诉,哈南也不再追讨8万元律师费。
本报昨天尝试联系哈南时,他对投诉陈国祥一事表示不愿置评。
根据律师专业法令,所有有关对律师的投诉将不能对外透露。所以,律师公会未能透露或证实有关陈国祥被投诉的详情。
根据律师公会的调查程序,它在接到有关律师的投诉后,会把投诉提呈给审核委员会(Review Committee)处理。审核委员会过后可把投诉交由听证小组处理。
听证小组的成员是由大法官和听证小组主席共同指定,听证小组可能作出几种判决:一是裁定投诉不成立;二是裁决被投诉的律师被罚款高达5000元;三是把投诉交由纪律委员会展开正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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