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中小企业九大领域
日期:2006-06-09
作者: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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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公司或企业设立的方案,协调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关系,起草或审查各种公司设立所需文件
(二)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三)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四)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五)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六)就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七)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和咨询,并对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八)提供企业股份制改造,各类项目投资、金融信贷、国际贸易、收购兼并、合同审核、资信调查、税收保险等专项法律服务
(九)提供代理公证、认证、见证以及商标、专利申请等其他形式的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