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其目的是进一步弘扬我国律师扶贫助弱、匡扶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激励更多的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了解,“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的对象包括工会公职律师、工会系统兼职律师、受聘于工会法律服务和援助机构的律师和承办维护职工、工会合法权益案件的律师。
根据活动安排,“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从30名候选人中最终产生10位。公众投票可采取填写选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填写选票投票时选票复印无效,因此组织职工集体投票的单位需提前到工人日报出版管理科(010-84151123)预订当日报纸。
据悉,在公众投票阶段结束后,活动评委会将对30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其投票结果与选票投票、网络投票结果以不同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分后,最后确定10名当选者。届时,全总、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将联合对“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进行表彰,对当选者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还将对当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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