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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现场咨询,送法进社区 热情迎接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

    日期:2008-06-0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062次
 
2008年6月1日,对于中国律师业又是一个载入史册的日子,去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明天起正式施行。
5月31日,在新修订《律师法》正式实施的前一天,在浦东世纪大道畔的世界广场、在长宁路上的多媒体生活广场、在徐汇田林街道的社区图书馆,上海律师界以“现场法律咨询,送法律图书进社区”的方式,热情迎接新律师法的实施,具体实践新律师法对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本质定义。
 
    浦东:会长出任《律师法》现场宣讲员
鲜红色的宣传横幅上,“传播法治理念 提供法律服务”的字样赫然醒目,三米高、十米长的背景版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字样引人注目,精英律师与社区居民热情交流,5月31日上午9点的世界广场沉浸在新修订《律师法》宣传的热烈气氛中,“新修订《律师法》正式实施大型宣传”浦东分会场的活动渐入高潮,为双休日的申城增添了一抹弘扬法治精神的亮色。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浦东新区法制宣传联席会议办公室、浦东新区司法局律师党委、陆家嘴街道办事处承办,出席活动的领导有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浦东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凌德铭,出席活动的还有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陶武平、游闽键、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韩炯等在浦东执业的上海律师界的精英代表。
刘忠定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指出,新修订《律师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它进一步明确了律师职业使命,完善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丰富了律师执业的内容,为律师更加自觉地积极投身于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它是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实现律师工作法制化的重要依据。
活动中,“向陆家嘴街道赠送《社区法律服务手册》”是一大亮点,居民代表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手中接过了100本《手册》。据介绍,《手册》涵盖了社区常见的法律问题的调处手段,在律师法宣传日送《手册》进社区,体现了律师协会履行法律规定的“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业涵义。
在活动现场,许多路过的市民纷纷驻足,或翻阅新修订《律师法》单行本等宣传资料,或向律师咨询新修订《律师法》的相关问题。而刚刚选举产生的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副会长陈乃蔚成为了现场的《律师法》宣讲员。
“新《律师法》第十六条上说,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那么就是说上海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对我们百姓请律师有啥实惠呢?”在现场,一位在逛街的游客拿出单行本,向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乃蔚提出的问题。
“这位先生,我想告诉你,允许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是本次修改的最大突破,而且对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允许,也将给整个法律服务市场带来巨大的变化。“比如,律师事务所的分化,比如律师的流动等等一系列要素都会产生很大的变化。”
陈乃蔚特别指出:“受益最多的还是老百姓,今后打官司就像进‘超市’一样,可以根据个人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挑选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上海已经较全国率先进行了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目前有70家,其中很多是颇具特色,今后会有更多!”
 
 
徐汇:优秀青年律师走进百姓,宣传新修订的《律师法》
“新《律师法》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认真贯彻新《律师法》,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动上海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上海现代服务业建设。”5月31日上午,东方商厦的电子屏幕上,新律师法宣传的文字闪耀徐家汇商业中心,为律师法正式实施渲染出热烈的气氛。
与此同时,“新修订《律师法》正式实施大型宣传”徐汇分会场的活动在田林社区中心举行。出席活动的领导有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乔文骏、徐汇区司法局局长严新力、副局长朱志忠、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荣楠等优秀青年律师参加了咨询活动。仪式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小禾主持。
活动现场,市律协领导和徐汇区司法局领导向徐汇区田林街道的代表赠送了《社区纠纷法律调处手册》,献上上海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份爱心。
据了解,徐汇区目前拥有执业律师938人、84家律师事务所 ,涉外、金融、房地产等新型业务已经成为了徐汇律师业务构成的主要部分,此外,徐汇律师在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进社区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
 

 
长宁:多媒体广场的宣传高潮
5月31日,长宁多媒体生活广场上,“新修订《律师法》正式实施大型宣传”长宁分会场的现场热闹非凡,长宁区的金牌律师聚焦一堂,走上街头,热烈迎接新律师法的正式实施。
出席活动的领导有: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厉明,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慈玲,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王旭峰,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济康,长宁区律师代表团团长陈刚,长宁区律师代表团副团长刘习赟等。仪式由长宁律师代表团团长、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陈刚主持。
活动现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厉明,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慈玲,长宁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济康等领导向长宁各个街道司法所代表赠送了《社区常见法律纠纷调处手册》,献上了上海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份爱心。长宁区人大副主任鲁德喜等领导慰问了参加现场咨询的律师。
据了解,长宁区目前拥有执业律师800余人,律师事务所66家,涉外、金融、房地产等业务已经成为了长宁律师业务构成的主要部分,此外,长宁律师在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进社区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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