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判决为同是德国汽车业巨头的保时捷公司收购大众开了绿灯。保时捷在过去两年内逐步对大众进行股份收购,目前持股量已累积到31%。上月,该公司表示想获得大众的控股权,但在“大众法”面前,这一愿望难以达成。
1960年,当时的联邦德国政府制定了一条《大众汽车公司法》,规定任何大众公司股东都不得行使超过20%的表决权,不论其持有多少股份,以保护联邦德国政府的权益。“大众法”制定的另一个目的是保护工人就业,因为当时德国正从二战废墟中重建国家。但欧盟委员会认为,该法保护国家垄断,阻碍投资者进入,已经不合时宜,于2005年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宣布后,德国联邦司法部发言人Ulrich Staudigl表示,德国议会已着手修改该法,以遵从法院判决。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