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由省人大财经委、省质监局组成的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在省人大财经委副巡视员翟振波、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毕耜隆的带领下,来济宁市就《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济宁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孔宝其,济宁市局刘建华副局长,特检分院黄凌端院长等同志陪同。
据了解,《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提交3月份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调研组一行的目的是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立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探讨与研究,对《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制修订,使之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草案)》的制定和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11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听取了济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下午,调研组一行移师鲁南质检中心召开座谈会,与特种设备检验、制造、使用、安装等单位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鲁南质检中心以及济宁特检分院进行了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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