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散装冷冻水饺等7月起不得销售

    日期:2007-05-18     作者:张毅    阅读:1,365次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17日对记者说,根据商务部最新修订发布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从7月1日起,目前在超市公开出售的散装冷冻水饺、汤圆等将不得销售。
新标准明确表述“速冻面米食品”的“速冻”含义,即:“使产品迅速通过其最大冰晶区域,当平均温度达到-18℃时,冻结方告完成的冻结方法。”
为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速冻面米食品的品质,新标准条文明确列出了“不经分装的产品,不得销售”的要求,力求减少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从而保证速冻面米食品流通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新标准条文规定了“召回”的要求,即凡属“不合格产品”均应下架,并应由生产厂商和销售商共同将产品召回处理。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