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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业主有了“贴身律师”

    日期:2006-03-13     作者:王丰芳 实习生 黄吉焱    阅读:3,228次
    3月2日下午,美达律师事务所长虹坊工作站揭牌,并向小区捐献法律图书。该小区业委会法律顾问美达律师事务所,一下子成为小区588户业主的“贴身律师”。法律进社区,依法解决社区纠纷,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操作模式。

业委会与法律深度接触

康健街道长虹坊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入住的售后公房小区,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共有19幢588 户二室一厅的多层住宅。
长虹坊业委会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在提高自治管理能力,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方面,尝到了依法运作的甜头。
1995 年9月,长虹坊业委会刚成立时,仅以“业主选我们,我们要当好家,理好财”的朴素观念出发,会同物业公司,共同管好小区的治安、保洁、维修服务,并创建“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
1998 年,第二届业委会成立,他们依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了“业委会工作条例”和“小区综合管理章程”,把“三驾马车”的协调、互补制度化,创建成为建设部的“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
2001 年,第三届业委会成立时,正值房产市场日益活跃,二手房交易频繁,业主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不断增强。2003 年,长虹坊发生了“小区道路姓公还是姓私”的争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如何进一步提高业委会的自治管理能力,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小区全体业主权益,对业委会是个挑战。业委会邀请各界人士进行研讨,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世福主动提出担任业主大会的法律顾问。两年来,陈世福书面回答了小区十二个难点问题的法律规定;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作了司法层面上的修改,多次组织了法律咨询会等。
去年,第四届业委会成立,委员们已牢固树立了碰到问题找法规,解决矛盾找法规,说出话来有法规的理念。业委会委员不拿一分钱津贴,但是,“2005 版的政策法规汇编”人手一册;“业主、业委会100问答汇编”,每个业主代表人手一册。现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个文本,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业委会的运作,重大决策的听证会等方面,越来越规范。

引导业主合法维权

二手房交易的活跃,使长虹坊小区出现了两个“四多”现象。小区层面上:搬进搬出多了,出租户多了,外来人口多了,老人小孩多了;管理层面上:重新装修多了,相邻业主矛盾多了,违章违规多了,不文明行为多了。后一个“四多”引发了侵权和维权的较量,使物业管理难度增加。如追求个性化装修,经常有业主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卫星天线:太阳能热水器涌入百姓家:引发占用公共场所纠纷;狗越养越大了:甚至狼狗也进入居民楼:引发扰民纠纷;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一户人家两辆不稀奇,四辆、五辆的也有,引发占有公共设施纠纷;违章搭建,偷盗事故,引发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有些问题,法规有了明确规定,可业主却不知从何入手;有的业主没有时间去依法处理这些事。不少业主提出,由业委会调解处理,甚至由业委会代为申诉、打官司。可是,一旦业委会协调、处理不好,就会“里外不是人”。长虹坊业委会的法律顾问单位美达律师事务所,适时在小区成立工作站。业委会主任郭林雪说,律师工作站的服务办法中,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咨询项目、服务热线等八项内容,作了明确的约定。每月的咨询活动,固定的热线电话,不仅为业委会的规范运作起到督促作用,方便了业主,还宣传了有问题找法律、解决问题靠法律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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