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即日起全面启动。今后,该评选活动将制度化,每两年举办一次。
据了解,这次“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由市司法局、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和市律师协会主办。围绕评选宣传活动,主办方将开展优秀律师标准大讨论、“心目中的律师”征文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等。
此次评选将体现律师行业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各界均可推荐候选人,律师也可自荐,评选活动将分阶段进行。凡执业三年以上、五年内未受过行业或行政处分的上海社会律师(含兼职律师)均可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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