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一名西班牙籍零售经理德拉比利亚2005年满65岁时,接获公司通知,说他将获得一笔退休金。他对此不满,认为这等于变相解雇,而把公司告上法庭。
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针对这起案件裁决说,一个国家强制员工到了特定年龄就要退休的做法,不似有任何不合理之处。强制退休“可能是恰当和必要的”,因为它能让员工更容易进入人力市场,以达到“全面就业”的目标。
西班牙政府在辩词中说,在工会协议中规定诸如65岁的退休年龄是合法的。但德拉比利亚却认为,这同欧盟禁止根据年龄和其他因素,如宗教信仰和性倾向来歧视任何人的指令有所抵触。
不过,法院在判词中说,尽管歧视老年人是违法的,但只要它能稳定人力市场,以及公司为员工提供恰当的退休金,强制员工在65岁退休是情有可原的。
如果法院的裁决不利于退休金制度,将会对欧盟27个成员国的社会和经济政策造成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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