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
日期:2007-05-18
作者:秦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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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6月1日起,重庆所有已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将对载货类车辆进行计重收费,《重庆市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记重收费实施方案》当日开始施行。
据介绍,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正常装载的车货总重小于或等于20吨的车,按基本费率计费。但总重大于20吨不足40吨的,2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吨以上部分按线性递减至基本费率的50%计费。车货总重大于40吨的,2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0吨至40吨之间的部分按线性递减至基本费率的50%计费,40吨以上按基本费率的50%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