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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

律师参政∣盛雷鸣:自贸区内企业设立,律师应先行

来源:上海法治声音(微信订阅号)     日期:2014-01-19     作者:周柏伊    阅读:5,297次

    2013年9月底,备受瞩目的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出炉,企业设立自此迈出巨大的一步。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都伴随着许多不确定的风险,自贸区的稳健发展离不开对风险的充分预测与把控。


    在此次两会上,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将提交一份议案,建议让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律师介入负面清单的备案管理工作,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设立备案的必备文件。

    上海自贸区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和外资项目将进行备案管理,并停止实施先前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等环节,对鼓励类、允许类和先行开放的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取消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停止实施相应的行政审批。

    备案管理的方式将采取“负面清单”式的管理模式,以清单方式进行列示,仅限定企业“不能做什么”,在这个名单之外,“法不禁止即自由”。“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完全颠覆了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理念,这种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的举措与国务院不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政职能改革方向是完全一致的。

    事实上,按照国际上的成熟经验,放权不是废权,市场为主并非放弃管控,而是将这一职能交由社会第三方的制衡力量和协商共治来完成。“我们应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的运作机制,如将专业人士的审核意见作为必要的备案文件,从而填平监管真空,实现效率与安全的衡平。”盛雷鸣说。

    近十多年来,在上市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简称“IPO”)工作中,众多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职,为中国证劵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锻炼和实践,目前上海已经拥有了一批能熟练运用法律与外语,熟知国际法与国际贸易规则,有能力也有实力提供高水平的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完全能够承担起为上海自贸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重任。

    可以断言,随着上海自贸区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对专业律师的法律服务需求将会越来越迫切。具体到企业设立的法律服务而言,其主要内容是对自贸区内企业申请设立作实质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以达到政府的有形之手从市场抽离后,适时填补监管真空,合理控制市场风险。

    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对于法治建设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让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律师介入负面清单的备案管理工作,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设立备案的必备文件,将促使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确保备案审查的质量,有利于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贯彻,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上海自贸区内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风险失控。

    盛雷鸣建议,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上海自贸区内企业设立的前置程序,即将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受理企业设立行政许可申请的必备文件。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经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法律审查而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其内容一般应涵盖:申请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投资主体是否适格、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与第三人的纠纷或潜在的经营风险,等一系列相关事项。在企业申请设立的过程中,法律意见书是投资者和上海自贸区相关政府机构确认设立事项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政府机构可以依据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自贸区准入门槛的申请,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同时,律师的行业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执业指引和惩戒制度,要求执业律师严格遵守职业和业务规范,并对违法违规的律师进行相应的惩戒,以有效保障为自贸区建设提供的法律服务自始至终专业、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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