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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立法工作座谈会在省律协召开

来源:广东律协     日期:2016-07-26     作者:广东律协    阅读:6,277次

为推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法工作,省人大、省法制办、省司法厅和省律协于2016年7月13日在省律协会议室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专门听取律师对《实施办法》(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梁少芬、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省法制办社会法制处处长林楚炎、省司法厅律管处调研员王兵、省人大法工委副处长黎耀兰、省法制办社会法制处副处长李盈春、省律协会长欧永良、秘书长叶港等领导出席了会议,省人大、省司法厅、省法制办有关处室工作人员、省律协立法推进工作小组成员及律师代表等共24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欧永良会长主持。
    会上,梁震副厅长介绍了《实施办法》立法背景和立法推进工作情况,并就省厅、省律协做好立法推进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与会律师一致认为,现阶段立法时机成熟、立法草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施办法》出台将解决律师执业遇到的主要问题,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会律师还围绕《实施办法》重点条款、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林楚炎处长表示,与会律师提出的意见有助于立法部门更好地理解《实施办法》重点条款立法原意,希望接下来的调研座谈活动可以听取更多律师的意见,使立法依据更充分、条文内容更符合实际。黎耀兰副处长就《实施办法》的结构安排、立法技术规范等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梁少芬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省司法厅、省律协高度重视此项立法工作,前期已完成大量的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一份内容较为完善、成熟的草案报送省法制办审查,此次座谈会与会律师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希望省法制办进一步吸收完善,并按计划及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审议,争取明年初出台。(摄影:庄嘉健,拟稿:李文栩,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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