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权益需要维护,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话。但干部的权益难道就可以随意侵犯吗?干部的工资也是要养家糊口的,不是唐僧肉,谁都可以来啃一口。对不 少普通干部来说,收入本来就不多,在“领导带头”之后,不能不硬着头皮来“捐款”。这里面还有一个潜规则问题,如果不捐,势必会被责以觉悟不高,那仕途就可想而知了。其中款曲,不言自明。
有人说此类“强捐”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胁迫”,我看并不过分。当然,我并不是说干部不能捐款,但这要建立在真正自愿、力所能及的基础上。如果某些地方领导头脑发热,脑袋一拍,视治下干部的口袋为公家仓库,不顾干部的实际感受强制捐款,号召“舍小我为大家”,我看恐怕是邀功买好的成分多一些。
和群众一样,干部的基本权益也不能随意侵犯,他们是干部,同时也是公民,不能滥用行政权力来操纵他们为政绩工程充当炮灰。在强大的行政权面前,干部都面临着“权利的贫困”,上行下效,逐级传导,普通群众的境况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干部的基本权利不是行政权可以随意驰骋的跑马场,当行政权强奸他们意志的时候,其后果,必然是他们寻找相对弱势的地方,来释放自身的压力,弥补自身的损失,那么,结果只能是向下面寻求“答案”,而这样的“答案”,必然会异化为骄横和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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