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给律师“放权” 得有特别授权

    日期:2007-09-18     作者:法制晚报    阅读:1,308次
    我第一次打官司,请了律师。听人说委托律师打官司得给法院交授权委托书。

请问,写授权委托书有何需要注意的?

敖文燕法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