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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举办2019年首期律师业务培训班

    日期:2019-03-18     作者:松江律工委    阅读:7,741次

2019年3月15日,在区行政中心举办2019年首期律师业务培训班,全区120余名执业律师及区司法局公职律师参加本期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共2讲。第一讲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李凌云担任主讲,主题为《三法融合背景下劳动用工模式的优化选择》。李凌云博士提出,在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障法融合的背景下,企业经营成本在不断上升,爆发的劳动风险日益增多。为此,律师要协助企业加强劳动用工模式的顶层设计,在五种模式(即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业务外包用工、共享经济平台用工)中,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劳动用工模式以降低劳动成本,并且企业要做好争议防范与证据链设计,精心设计用工协议,从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第二讲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律师主讲,主题为《关于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暨影响和要求》。周吉高律师提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年初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这是继2004年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俗称司法解释一)之后,最高院针对此类案件所发布的第二个司法解释,其重要性非同寻常。周吉高律师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合同结算、开工日期及工程顺延、反诉及抗辩、质量保证金返还、工程鉴定、优先受偿权等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律师应该注意的风险点以及应该采取的对策进行了详细阐述,该讲课对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具有非常强的实务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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