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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面启动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日期:2002-06-0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9,104次
北京市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已全面启动。
按照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规定,北京市注册执业律师在中国大陆办理相关的诉讼、非诉讼和仲裁律师业务时,由于过失行为、违反律师法或律师委托合同的行为,致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将根据规定负责赔偿。
为强化律师行业的社会信用,司法部今年在全行业中强制推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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