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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立法背景与内容介绍”讲座

    日期:2018-08-14     作者: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下午,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报告厅举办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背景与内容介绍讲座。此次讲座由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王徐苗律师主持,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二处崔凯处长主讲,与会律师达80余人。
       崔凯处长首先介绍了《规定》的立法背景。现阶段,消费者有关单用途预付卡的投诉占比依旧很大,经营者滥发预付卡后关门跑路的情况时常发生,造成了不小的市场风险和隐患。《规定》从加强社会秩序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以加强行政管理秩序为目标,进行了立法。
       随后,崔凯处长着重介绍了《规定》在制度设计方面的创新和亮点。首先《规定》中将单用途卡定义在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大和细分。《规定》还对消费者信息保护进行了特别规定,强调对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
       崔凯处长还介绍了《规定》创新的三大制度,第一是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经营者预售资金余额超过风险警示标准的,应当由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第二是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制度。经营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将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过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标明;第三是开通协同监管平台,完善平台各项功能设计,实现经营者的信息联网对接。
       讲座最后,与会律师就《规定》的相关问题向崔凯处长进行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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