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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一肩担道义 一肩系民生

    日期:2013-03-15     作者:吕 轩    阅读:6,992次

    上海“两会”中的律师代表和委员不但提交诸多议案、提案、书面意见和社情民意等,而且关注的社会及法律问题往往成为媒体追踪报道的热点,这里我们采集了一些“两会”中媒体报道的片段,以显示律师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风采。

    人大代表如是说

      市人大代表盛雷鸣:建议制定《上海市社会信用管理暂行条例》

  现今,我国普遍存在诚信缺失、信用状况差的情况。从恶意拖欠银行债务、企业及公民间的债务、商业欺诈,到制假售假、偷税逃税、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豆腐渣工程等等,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尽快制定一个地方性法规,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信用文化的培育提供规范和依据,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建议制定《上海市社会信用管理暂行条例》,可以包括如下内容:本市设立社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确定信息采集成员单位,建立全市的社会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对社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合、管理和发布,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社会信用信息的查询实施分类管理。负面信用信息分一般负面信息、较大负面信息、严重负面信息3个级别。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应根据相关规定提供信息的查询服务,但不得擅自披露社会信用信息或提供社会信用报告以及社会信用评估报告。

       市人大代表厉明:建议制定《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人大应当根据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政府财政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以此推动阳光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就是要让政府收入和支出的每分钱都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政府要把包括公共财政预决算在内的各项预决算都上报给人大审查和监督。

  《上海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由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820通过,自200211日起施行。目前有必要进行修订、充实内容后,将这个规定上升为地方人大条例。

  建议在拟新制定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增加一系列内容,将《监督法》作为上位法写入新条例中;让人大代表审查预算的时间更充分、效果更理想;会议期间人民政府接受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和质询。建议政府应当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政府应逐步减少直至杜绝预算外资金。

 

       市人大代表朱洪超:关于促进中介服务业“营改增”工作的建议

  上海从201111日起开始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营改增”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与大力推进、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是中介服务业不协调的一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海向服务业转型的速度。

   “营改增”工作影响中介服务业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抵扣链条受制于抵扣范围、抵扣区域、组织形式,营业额的确定受制于既有法规。为促进中介服务业“营改增”工作,建议一是设立中介服务业专项扶持基金,抵销抵扣范围、抵扣区域的局限性;二是推动地方立法,破解抵扣链条受制于组织形式、营业额的确定受制于既有法规的困境。

 

       市人大代表刘正东:建议修改《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实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期间由国家代为监护

  “父母犯罪被关押,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监管怎么办?”对于这个法律遭遇现实操作的难题,在本市各区县程度不同的存在,让立法、执法部门都颇费脑筋。2010年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遇到9起因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子女缺乏监护,而难以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或监禁刑的案件。

        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作为家庭个体监护制度的有力督促和补救,在国外不仅早已成为立法例,而且已经在实践中得到普遍运用。刘正东建议,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期间由国家监护作为一款,写入《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第二章“国家机关保护”第八条,或在该章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同时建议,在第三章“家庭保护”中增加一条:“父母涉嫌犯罪导致其未成年子女被监护权缺失的,剥夺父母在刑事诉讼期间的监护权,由国家代为监护。”

       市人大代表钱翊樑:建议制定《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目前,我国无电梯强制报废年限,只要年检通过了,就可一直使用下去,如果产品质量有瑕疵或存在缺陷,即使通过年检,仍会出现险情。电梯倒溜、“咬人”、超载、违规施工……一起起事故表明,电梯安全存在着严重隐患。

  要从根本上杜绝电梯使用中的安全事故,应当考虑制定《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在全国没有制定统一的法律规定之前,以地方性法规来规范电梯的安全使用。

  他建议:一是将明确责任主体引入准入机制,谁管理谁负责;二是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费用从维修基金中强制消费的制度,专款专用。为此,需要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中相关限制条款,同时也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使用这笔费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三是对确实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已无维修价值的电梯,应当予以强制报废,需要规定操作细则,并建议考虑推出补贴政策,以鼓励旧电梯更新。此外,对于电梯的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应当采用许可制度。对于如何准入、如何审查、准入后如何管理,都需要规定明确的操作细则。建议在电梯上安装电子显示装置,实时显示电梯的相关参数。

 

       市人大代表吴坚:关于抓紧开展“上海国际能源枢纽”研究、规划和建设的建议

  长期从事国际贸易等方面法律服务的市人大代表吴坚律师,通过亲身实践,积极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出谋划策。

  上海在经济活动中,由于许多资源由国外进口,价格由国外“说了算”,没有主动权。为此,他建议打造“上海国际能源枢纽”。“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能源的重要保障,上海应着力打造国际能源枢纽,才能更强有力地助推上海的转型发展。”   

  他认为,建设国际能源枢纽,长远来看有可能参与国际能源定价,从而为上海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和保障。因为上海拥有优良的海港资源,具备了成为国际能源枢纽的基础和能力。可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开展建设上海国际能源枢纽的专题研究,并着手制定相关专项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加快上海国际能源枢纽的建设进程。

 

政协委员献良策

        市政协委员黄绮:关于将制定《儿童福利法》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的建议

  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合理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框架。但不同群体处境不同,有些弱势中的弱势需要提供特殊关注和保护,比如弃婴、孤儿、准孤儿、流浪儿童、父母服刑期中的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

  我国目前还缺乏系统的儿童保护制度,也缺乏基本的儿童福利行政系统。种种儿童的社会问题提示我们应该制定一部专门保护儿童的法规,而上海最有立法和实施的基础。

  建议将制定《儿童福利法》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从源头上建立从监护到社会保护的各项制度,保障社会资源的投入,厘清相关责任机构的职责和权利义务,厘清从家庭、学校、社会到司法部门各相关责任主体的具体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

 

        市政协委员吕红兵:关于上海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上海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成绩卓著。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新的形势下,上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提升政府官员的法治思维。从传统执政理念到法治思维的转变,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法治思维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养成”的,是培养而成、培训而成的。为此,建议在全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进行制度性、系统性的法治思维教育。

  二、切实丰富人民政府的法治方式。上海应该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丰富政府的法治方式与手段。上海可考虑制定“行政程序规范”,覆盖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及各方面。

  三、切实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提高老百姓的“公民”意识、“市民”意识仍是题中应有之义。上海应加强对市民的法治教育,开展新一轮的以宪法为中心内容的法治宣传培训工作,以社区为基础,以单位为主体,以传媒为高地,要有时间表,要有路线图,全方位、系统性地进行,坚持不懈地推进。

 

       市政协委员胡光:建议改变晋升制度,改进质效评估

  法院工作报告中关于“强化审判管理”指出,法院完善了审判管理机制,健全了审判委员会、法庭长、合议庭分层分级的科学管理体系。

  建议上海法院可率先尝试探索优秀法官终身制度或者专业晋升管理制度。目前,上海对法官采取的是公务员管理模式,要想晋升到高级法官或大法官等更高级别的法官,只有先符合相应的行政职称才有可能,这样就造成一些专职于审判工作的法官做了一辈子审判工作,到头来,待遇薪资还是无法得到提高。

        专业法官的晋升要与一般的公务员晋升方式区分开来,可以选择一部分以优秀法官为职业志向的审判员先行尝试,给予他们更多的晋升通道以及荣誉感、责任感,在薪资待遇上也应根据《法官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的那样,以审判的特点进行调整,增强他们对法律的忠诚度,最终实现判案公正度的全面提升。

        市政协委员江宪:建议进一步完善城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提出本议案的案由,主要是对参保职工医疗保障的各种政策上要结合时代要求,结合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职工医疗保障。近年来,上海的医疗保险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困扰着相关的医疗机构与众多的百姓。

  市政协委员江宪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出包括:建议取消设定门诊大病期医疗期限,特别是对与肿瘤共存者选择中医中药治疗的更应无医疗期限;对本市上年度职工低于平均工资标准以下的职工,取消“综合减负自负医疗费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5%以上部分”起付线的规定;建议取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第九、十一条(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计入)中,有关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的具体标准的条款,将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全部直接纳入附加或统筹基金内等十一项建议。

        市政协委员游闽键:呼吁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

        2011年“两会”前夕,市政协委员游闽键曾接到一位残疾市民的来电,反映上海对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能给予优惠,但全国其他大城市已经做到完全免费或优惠。

        发出此呼吁的依据是我国200871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目前华东六省一市,除上海外,已全部对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予免费或优惠,而四个直辖市中也只有上海未施行《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为此,游闽键委员今年再次递交了该提案,并在本届大会的专题会议上做了发言。 

       市政协委员张毅:建议站在生态文明的高度看待和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最近笼罩我国多数地区的雾霾,以及不断攀高的PM2.5 数据,已经引发全国人民关注,并且损害着大众的身体健康。汽车尾气排放,特别是拥堵时的增加排放,是PM2.5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很早开始已经有交通拥堵的“大都市病”,虽然历经努力和治理,程度却未见减轻,上下班、年节前、特殊天气情况下等更甚,现在周末拥堵也日趋严重。

  上海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控制和减少PM2.5的排放量是必须的。对此,市政协委员张毅建议,改善和调整道路布局,新建道路/高架,增设P+R设施,减少拥堵,降低尾气排放。建议用行政等手段推动小排量及两厢车的普及。重新提倡自行车出行,可考虑对于购买自行车的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

 

       市政协委员安翊青:建议降低实物出资门槛、加强实物出资监管

  安翊青委员长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在外商投资领域,有很多外商投资者咨询过实物出资方面的问题;一些内资公司也曾反映过我国实物出资不够完善的问题。经调查,现行《公司法》及实务中,有关实物出资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种类比较狭窄、评估门槛较低、法律规范不足。

  为了进一步扩大实体经济数量,优化上海投资环境,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安翊青委员建议:一是由市工商局牵头商委、税务、外汇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开展实物出资的试点改革,制定统一规范的实物出资操作标准;二是扩大可用作实物出资的财产范围,允许不同的行业领域可以适用不同的实物出资范畴;三是从严规范实物出资的评估审查程序,强化实物出资人对公司的损害赔偿及差额填补责任。

 

       市政协委员裘索:建议加快上海市外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建议明确和完善针对外商投资小额信贷领域的准入条件,对外资机构“在小额信贷领域有经验、有影响”的评判标准作出具体的规定;对于在小额信贷领域确有经验及影响,并且资金状况及信用均良好的境外投资者适当放宽股权控制比例,并且根据实际需要,引进外商独资小额信贷公司,适当放开优质外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数量,以促进市场有序自由竞争。

  此外,本市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外商投资者在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关于外商投资小额信贷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为外商投资小额信贷领域指明方向。

       市政协委员吴家平: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的建议———打疏结合

  通过走访调研,宝山区黑车达到8000多辆,严重影响了正规出租企业的运营。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开展了多项整治行动。20121月到11月,全市共查处非法客运案件1064件,与此同时还开设了四条社区穿梭巴士来满足市民需求。这些措施正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效果有限。虽然,在交通枢纽旁边划分了专用出租车车道,但是很多管理措施没有跟上,形同虚设。

  他建议:一、听取一线驾驶员、执法人员及群众的意见,对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进行修改;二、在交通口岸、商业网点等公共场所划定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候客区域,严格处罚违法停放的车辆等;三、允许沪C牌照的车辆在闵行、宝山等区畅行,充分满足该地区群众的需要,压缩非法客运车辆的空间。

 

新代表、新委员有话说

      市政协委员周天平:“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当政协委员不仅仅是去学习、听会、举手的,更重要的是履行职责使命。作为一个律师身份的本届市政协委员,打算着重在两个方面履行建言献策的职责:

  一、积极呼吁各级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去推动各项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的讲话将“法治”的地位作用提升到党的执政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本方式则是法治。法治的适用范围是各项工作,而不是部分工作;法治的水平标准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积极呼吁有关部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有效治理PM2.5

  我国空气环境质量正处于最差点,PM2.5中占60%的二次形成的可吸入微颗粒正在危害着所有人的健康,这是全民排污造成的全民受害。法治是动员全民管好自己最有效的方式,即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对各种排污标准进行全局性的顶层设计,立法部门根据该设计成果立法;全民守法排污;各执法部门联手追究违法排污,由此将全民排污减低到大自然能消融、人类能承受的限度。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由衷希望得到有此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朋友的指导合作,一起为社会、为人类做加法。

 

       市人大代表潘书鸿:“做律师不能忘记人大代表的身份,做人大代表更要发挥律师的法律专长。”

  作为一名普通的执业律师能够担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在“两会”这个平台上参政、议政,关注民生,让我感受到了自己所担负的责任和重任。

  律师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晴雨表”,是社会文明、法制进步的“风向标”!“一个优秀的律师人大代表应该具备更宽广的视野,不但要具备优秀的法律执业素养,还应该在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舞台上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作为律师界的人大代表应当运用自己的学识与能力,成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律师与社会有着广泛的接触,能够倾听到各阶层不同人士的呼声,而律师人大代表加入到参政、议政的行列,将有利于权力机构作出正确的反应和决策。

  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人们可以架设一道通向理想中正义与公平的桥梁。律师人大代表更应该是为追求社会民主法治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正能量,是向社会大众传播法治理念的传声筒和代言人。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当选为人大代表,必然有了更多为社会民主法治发展呼吁呐喊的机会,让民众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律师的发展和壮大才会有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我,一名上海的执业律师,一名新一届的市人大代表,愿意做一个永不言倦的守望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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