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出信访听证办法 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人可申请听证
日期:2007-09-10
作者:莫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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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听证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申请听证。
该“办法”规定四种情形行政机关可以举行听证:(一)信访事项具有代表性,备受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二)信访人与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涉及的事实和证据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质询、查明;(三)信访事项经处理仍未息诉、息访;(四)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