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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罗佐称欧盟新条约是“大欧洲条约”

    日期:2007-10-24     作者:张碧弘    阅读:891次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23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欧洲议会全会上发表演讲,称欧盟上周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通过的新条约是一个“大欧洲条约”。

    巴罗佐说,欧盟里斯本峰会的成功表明,“欧盟比看上去要强硬得多,具有战胜挫折的能力”。他说,新条约将大大提高欧盟的行动能力,并在“司法公正和内政方面带来实质性的进步”。他同时指出,新条约也会让欧盟在对外事务中加强凝聚力,“有了新条约,欧洲就有了主导全球化的条件和工具”。

    对于新条约中涉及英国的“豁免”条款,巴罗佐说,大家都不希望出现豁免条款,但多样化是欧盟的主要特征,有时政治上的妥协是必要的。他说,欧盟有诸如经济改革、促进就业、社会公平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很多任务要完成,不能总是在体制建设方面耗费时间。他希望新条约能在各国顺利获得批准。

    欧盟各国领导人19日在里斯本就旨在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文本达成一致,并将之定名为《里斯本条约》。他们将于12月13日正式签署该条约。在之后的一年里,《里斯本条约》还需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内得到批准才能最终在2009年初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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