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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来沪调研实习人员管理工作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2-04-01     作者:会员部    阅读:11,017次

        由全国律协主持召开的江浙沪三省(市)实习管理工作座谈会于2012年3月29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

        此次调研由全国律协洪家鸣副秘书长带队,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郭振忠、培训部主任助理李鲲参加了调研活动。江苏律协李仁尧副秘书长、浙江律协俞柏盛副秘书长、上海律协周天平副会长、万恩标秘书长、张祖明常务副院长、陈东副秘书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自2007年开始,由司法部统一规定由律师协会管理,至今已有六年,由全国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经过近几年实践,有必要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此次座谈会正是基于这样的大背景下,由全国律协分赴各地,分片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完成。上午主要由江浙沪三省市律协分别汇报实习人员管理工作具体情况。周天平副会长代表上海律协进行汇报。目前上海实习人员管理已建立六大工作体系,1、实习人员登记流程体系,借助网络信息化技术一体式完成;2、实务训练,其中要求实习人员以实习周记的方式反映一年实习情况;3、集中培训,更注重加强律师执业纪律、行业规范的培养;4、实习人员考核,目前上海采取面试考核方法,考官组成、考核标准都在不断完善与细化;5、入行仪式,要求每位新律师都必须参加由上海市律师协会组织的新律师入行仪式;6、建立制度体系,针对实习人员专门出台《上海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

        上海律协律师学院张祖明常务副院长就上海实习人员集中培训情况向洪秘书长做了重点汇报。

        江苏律协与浙江律协分别汇报了本省实习人员管理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下午,全国律协专门听取了上海部分律师与实习人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上海律师普遍认为,提高律师行业门槛很有必要,作为实习人员,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教育尤为重要;律师事务所要关心实习人员的成长与锻炼,尤其是带教老师要重点担负起指导、培养之职;带教老师的执业年限建议提高。实习人员则更关心律师事务所内的学习培训机制及福利保障机制,更多的希望在一年实习期内得到很好的实践与学习机会,希望律协层面上能从制度上出台一些扶持实习人员的政策。

        听完汇报后,洪家鸣副秘书长首先表示感谢,感谢上海律师提出的真知灼见,有些问题非常深刻,非常到位,对今后全国律协修改规则,很有帮助,不仅开拓了思路,又得到了许多新的启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次调研,上海律协也了解到了其他省市在开展实习人员管理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对下一步上海如何更好地取长补短、优化管理有了新的认识,上海律协将逐步完善实习人员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将优秀、合格的人才输送到律师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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