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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永泰所成功转制为合伙所
日期:2007-08-03
作者:长宁司法局公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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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由合作所成功转制为合伙所。为保证转制的顺利进行和转制后事务所的正常运作,海华永泰所历时一年多,对事务所内部各方面管理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财务、人事、行政等方面的管理,规范了业务、案卷归档、分配等方面的制度。至此,我区仅有三家律师事务所仍保留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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