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代表建议立法确保公交车姓“公”
日期:2007-11-07
作者: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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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海市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检查了市交通局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属性成为人大代表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他们呼吁,公交是公益性行业,应当立法确保公交姓“公”,公共财政应为公交“买单”,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让群众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上海市政府近期推出了老年人乘坐公交的优惠措施,从10月19日重阳节起,上海市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有关证件免费乘坐非高峰时段的公交车和轨道交通。但这一“为老服务”的“新政”在实施中却遭遇尴尬。一位古稀老人乘坐公交车时,一年轻乘客主动让座,没料到公交车司机却冷淡地说:“不要给不买票的人让座”。尽管乘客最终坚持让座,但这位老人却如坐针毡,心里很不快。最近一段时间,上海老年人因免费乘车遭遇公交司售人员冷脸的投诉还有不少。
参加视察的上海市人大代表对媒体披露的老年人免费乘车遭遇的尴尬十分关注。管伟康代表认为,对70岁以上老人群体的免费乘车的举措,尽管深得民心,却也间接造成了一些司售人员和老年乘客之间的矛盾。产生这样的矛盾,直接原因就是公交车司售人员时刻惦记着的经济效益,因为公交车的营运效益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不是简单地批评司机改善服务态度,而应加大政府政府对公交的投入,解除公交司售人员时刻惦记营运效益这一后顾之忧。柴俊勇代表提出,政府公共财政要增加对公交的补贴,对公交的补贴实际上得到实惠的是低收入人群。代表周秀华提出,目前上海对公交行业的定位是“公益性行业、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使得公交这一与民生最密切相关的行业存在许多困难而难以克服,应当立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认公交姓“公”,依法确保政府公共财政对公交的投入。李汉云代表提出,政府应当转变观念,进一步深化对公交行业公益性属性的认识,以公共财政购买公交企业服务的形式切实解决好公交这一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