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草控制吸烟条例 公务员和学生烟民成焦点
日期:2007-05-24
作者:成小珍 谭静之 詹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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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爱卫办、市控烟协会在市政府举行的座谈会上获悉,目前广州正在制定《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初稿),公务员、学生“烟民”的管理、控制成为被关注的焦点。据了解,在制定过程中,吸烟者如何界定?手上拿着烟但不吸的能不能等同吸烟者?究竟哪些场所适合禁烟?对违规吸烟者,罚款多少比较合适?成为让参与起草条例人士头疼的难题。
市民建议公共场所设控烟协管员
据市爱卫办朱顺贤副主任介绍,控烟立法起草工作在去年7月启动,《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初稿》)经多次讨论,修改,目前已进行到第四稿。
《初稿》有四大立法要点
《初稿》有四大立法要点,即规定了影剧院、录象厅、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
朱顺贤副主任说,公共场所控烟立法有可行性、必要性、紧迫性。广州市已有不少餐厅、酒楼设立了非吸烟区,树立健康饮食形象,吸引顾客。不少公共场所都设立了吸烟禁区,特别是广州市的银行、影院、公共汽车、加油站、机场等实际上已成功实行了禁烟,广大市民都能自觉遵守。实际上,广州已形成了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的制度。而立法控烟是顺理成章地将公共场所控烟制度提升到法律地位。
《初稿》争取年内基本成形,随后按照相关立法程序上报市政府和人大,并向市民公布征询意见或举行听证件会,力争早日将控制吸烟纳入地方立法计划,,但最终成为一部地方立法的时间表难以确定。
所有公共场所设非吸烟区
记者了解到,尽管《初稿》还要不断修改、完善,但其已确定一个基本宗旨,即广州所有公共场所要设非吸烟区。如果这点能顺利实施,将意味着广州的控烟工作走好了第一步。接下来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不同的公共场所有不同的控烟步骤。
广东青年男性过半吸烟
2006年最新统计显示,广东省男性吸烟率为54.6%,女性为3.4%,烟民中只有13.4%的人戒烟成功,大部分人没有戒烟或戒烟成功。目前,全省10岁~20岁的男性吸烟率就达27%,20岁到30岁的男性吸烟率高达50.1%。
对于执法主体的问题,不少市民认为可以学广州道路交通使用协管员的做法,公共场所设立控烟协管员,主要是教育、劝导的作用。另有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主体,对重点地带、部门严查、严管、严罚。而对于经营场所、单位内控烟的问题,可以委托其经营者、管理部门代管——劝阻、教育违规吸烟,也可罚款,所得悉数上交。公务员学生“烟民”成关注焦点
座谈会上,来自教育、医疗、餐饮企业的代表和市民代表普遍赞同条例制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纷纷出谋划策。
市控烟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全世界提出将三类人作为控烟的重点和表率,即医生、教师、公务员,号召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办公楼。目前广州的一些医院、学校做得比较好,医生、教师烟民多被限定在卫生间或值班室抽烟,其他场所吸烟者鲜见。但政府机关公务员“烟民”的管理亟需关注,目前正在考虑是否把“工作场所禁烟”也列入《初稿》中。
该人士说,如今进入机关办公室,经常可以见到办公桌上摆放了不少烟灰缸,一些公务员边工作边吸烟,这样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他人健康。对此,不少与会代表表示了赞同,建议在机关办公室全面禁烟,在一定位置设立吸烟区。
学生“烟民”也是关注、谈论的一个热点。据广州市教育局、荔湾区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学生吸烟者多是初、高中生,但绝大部分并非上瘾的烟民,而是模仿、尝试的性质较多。他们通常躲藏在厕所、学校角落里偷偷抽。为应付教师检查,这些学生在买烟时采取零买的做法,即一支支买,因此学校周边的士多店往往把烟拆散了零卖。
有代表说,仅凭校服、外貌难以百分百判断买烟者是不是中学生,学生的控烟要“找准痛处下手”,抽烟的学生最怕什么,就用什么招。如最怕老师批评,就考虑可以在老师上做什么文章。建议考虑采取两个办法,一是由居委会、义工等组成专门队伍,上街巡查,对发现有抽烟行为的学生提出纠正并登记,一旦三次记录在案,便向相关学校反映并进行打扫卫生等处理。另一个办法就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士多店的管理,是否考虑如网吧一样,划定学校周边多少米范围内的士多店不能卖香烟。
起草中遭遇四大难题
参与起草《初稿》的市律师协会程跃华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在制订《初稿》中遭遇四大难题,为此还要进行多次讨论,听取多方意见后修改、完善。
难题之一 实行控烟的可操作性
这里面包括对吸烟者的界定。手里拿了烟但不吸的,算不算吸烟?对违规吸烟者是当场处罚还是先开罚单,事后处罚?
难题之二 控制吸烟的范围的划定
如大学,教师在教室内是不可吸烟的,那在办公室是否可吸?城市控烟,周边乡村是否也要照做?
难题之三 执法主体的确定
究竟把谁认定为控烟执法的主体,是城管、卫生还是其他?当前对违规吸烟者的管理、劝导的主体是相关场所的经营者,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执法权。
难题之四 违反相关法律后处罚的额度
究竟罚多少才合适?当前考虑的额度有两种,即20元以下、100元以下。
他山之石 国外禁烟新鲜做法
新加坡
新加坡禁烟法规定,凡在公共场所扔一个烟头者罚款500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2850元左右)或打4板子。打板子的是机器人,它不讲情面,前两板子打下来多数人休克,立即送医院抢救,等待屁股好了再来继续打后两板子。
法国
除了餐厅和酒吧外,法国所有其他封闭的公共场所内都实行禁烟。法国政府将执行这项禁烟令的权力授予了警察和宪兵队,同时,法国的交警和巡查员也将配合管理。17.5万名“禁烟警察”每天上街巡逻,这些“禁烟警察”将一边巡逻一边使劲用鼻子嗅,一旦发现有人违反最新的禁烟令,他们还会开出高达68欧元的罚单。
英国
英国学校用测烟机阻止学生吸烟。人们只要向测试器的入气口吹气,它就分析其中一氧化碳含量,并以不同颜色的灯显示结果,绿色灯表示没有吸烟,黄色灯说明吸烟量是中等,红色灯表示吸烟量大。这种测试器能探测出学生在两天内是否吸过烟。
编辑点评 控烟立法令人欢喜令人忧
卧槽马
广州要将公共场所控烟制度提升到法律地位,《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已进行到第四稿。公共场所控烟,广州终于迈出了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一步。对此,笔者是充满期待,也充满担忧。
期待是因为将公共场所控烟上升到法律地位,必定对已然开展多年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是个极大的促进。应该说,以1995年广州市出台《广州市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为标志,广州市十多年来的控烟工作,虽则艰难,但仍然是卓有成效的。比如,在广州,银行、影院、公共汽车、加油站、机场等实际上已成功实行了禁烟,在一些公共办公区域,禁烟已渐渐成为现实。当然,我们在肯定广州控烟取得成效时,也不能夸大其辞。实际上,控烟存在的问题比成效还大得多。比如,在最需要禁烟的医院、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控烟的效果还非常不理想。最需要控烟的中小学生,吸烟率并没有显著下降。因此,无论是从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巩固已经取得的控烟成果,控烟立法,不仅是大势所趋,也是现实需要。
担忧,最主要的是怕如果立法不严密执法不落实,让控烟法成为摆设,反倒让控烟工作陷入尴尬境地。一个漏洞百出,无法执行的法律,还不如没有。这些年来,这方面的例子不是太少,而是太多。
公共场所控烟立法,首要的一点,就是立法要严密,不要立空法废法。其次,一定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要做到这些,紧要的一点就是一切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全盘照搬先进发达地区的经验,而不顾广州的实际情况,控烟既是提高文明的手段,也同样受制于固有的文明水平,不切实际的过高目标,只能让控烟法成空文。其次,控烟要循序渐进,目标要分阶段,集小成为大功,不可指望一蹴而就。好大喜功,贪大求全,都是大忌。所谓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这些古训,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第三,法律要非常明确具体,执法对象、主体、手段,都应该非常明确。法律的尊严不仅仅在于它的威慑力,也在于其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