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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非诉讼领域发挥一技之长——刘维喜欢做律师的理由

    日期:2006-11-03     作者:郭剑烽    阅读:3,066次
         也许是因为毕业后先“弯”到外贸行业闯了一年,再回到原先既定的法律路线上来,华东政法学院毕业的刘维十分珍惜现在的工作。对他而言,所从事的非诉讼领域工作具有许多未知的挑战性。
    
解决“后遗症”
    刘维告诉记者,目前本市一些公司有着募集法人股的遗留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股东利益未得到充分维护。去年,国浩 律师集团事务所接受上海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特聘,刘维成为其股权分置改革的专项承办 律师,首先就遇到了募集法人股问题。能否处理好这一部分股权,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经反复分析,确定这家股份公司股改的主要内容:发起人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8700余万股,即流通股东每持有10股股票可获得4股股票;持有3600余万股的募集法人股东,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但所持有股票在12个月以后拥有流通权。
    刘维的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出台后,在业内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肯定的意见占了绝大多数,认为股改方案有重大的创新,募集法人股的股改,为同类公司有效进行股改探索了道路,既尊重了历史,又很好地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乐啃“硬骨头”
    去年,一家上市公司的增发在证券市场引发争议,主要的焦点在于——首先,增发公司原则上必须连续3年盈利,而该公司在2003年曾因“非典”影响出现过亏损;二是去年国家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一般情况下是先股改后增发,而这家公司却要先增发后股改;三是定向增发的对象是关联公司,在法律层面上该如何定夺。
    刘维凭借其十几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尤其针对股东们担心股改后的市场价问题给出了“定心丸”,得到了大股东、境外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的认可,积极推动了增发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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