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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中国律师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日期:2008-04-30     作者:中新网    阅读:1,359次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2008年4月29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作为中国公民,中国的律师依法享有各种基本自由和权利,并在法律框架下行使他们的工作权利,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有记者问:“人权观察”组织发表报告称,中国的维权律师经常受到歧视或骚扰。中国政府对此有何评论?

姜瑜表示,我没有看到你提到的这个组织发表的报告。这个组织一贯对中国持有偏见,经常罔顾事实,对中国进行无端攻击。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作为中国公民,中国的律师依法享有各种基本自由和权利,并在法律框架下行使他们的工作权利,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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