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英、周永胜律师应邀为浦东发展银行作公司法、破产法修订与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专题报告
日期:2007-05-10
作者:锦天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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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4 月
18
日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宪英、周永胜律师应邀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作《公司法》、《破产法》修改与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专题报告。在近三个小时的专题报告中,周永胜律师首先以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为核心,讲解了新《公司法》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资本制度、公司对外担保、法人格混同、股东权利扩张及公司治理结构等,并就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重点审核的公司问题进行了特别提示。之后,李宪英律师就即将实施的《破产法》作了深刻讲解,指出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应当恰当运用破产制度,通过行使破产申请权、债权申报权、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李宪英律师还就银行参与破产程序的诸多实务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副总经理陆洋表示,通过聘请在金融专业以及法律实务方面有建树的专家进行讲解,是加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的措施之一。今后还要聘请两位律师就《物权法》以及《商业银行法》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