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形成律师参与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新机制
日期:2006-11-27
作者:徐汇区司法局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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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信访接待工作和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日前,徐汇区召开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座谈会,徐汇区副区长徐孙庆出席会议并对该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区司法局、区信访办与叁与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的律师达成了深化律师参与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机制的共识。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司法局、信访办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本区近期信访、维稳趋势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信访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二是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跟踪评价反馈机制。律师对所参与信访接待案件实行全程跟踪,及时了解案情的走向、当事人态度的变化,适时调整法律意见与建议,并了解最终处理结果,进行积极的评价。
三是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听证复查复核机制。抽取一部分闹访、缠访事件举行听证,由律师主持或参与,请与矛盾纠纷相关的职能部门共同对调处矛盾纠纷事实及适用的政策、法规及处理等发表听证意见,并参与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研究工作。
四是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领导包案机制。在领导负总责、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包案化解调处的基础上,邀请为区领导编配的法律顾问或是和各委办局自行聘用的法律顾问参与调处。
五是建立法律援助托底救济机制。以法律援助托底救济为调处基础,适度引导部分信访件走人民调解路线。
六是建立律师参与信访调处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对于律师参与调处并最终得到成功化解的重大或疑难信访案件,有关受益部门以有偿服务方式使律师的辛劳得到补偿。
最后,徐孙庆副区长就律师参与周四区领导信访接待所
表现的强烈社会责任感、提供的有力法律支撑和取得的有效成果表示诚挚谢意。他希望律师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进一步拓展中发挥好
三个“引导”作用:
一是引导信访人缓解与政府的对立情绪;
二是引导区领导明了政府在信访案件中所承担的责任;
三是引导信访人走调解路线,和谐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