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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邀请段建国律师讲授“与客户交往艺术”

    日期:2007-07-13     作者:中国律师网    阅读:2,850次

    受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的邀请,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开物律师集团北京分所的段建国律师于昨天(7月12日)下午为该委员会的多位律师委员讲授了“刑事辩护律师与客户交往的艺术”。

段建国律师执业20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教训。在执业过程中,段建国律师善于对这些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提炼,撰写了大量的理论文章,并创办了中国辩护网。段建国律师创办了老鸦公益论坛,希望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无偿的奉献给律师同仁,特别是新入行的年轻律师。今年7月3日和6日,段建国律师分别受邀为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和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讲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段建国律师以其文章为基本脉络,重点介绍了刑事辩护律师在与客户交往中各个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接待客户咨询时的“望闻问切四诊法”、如何获得“大单”业务以及如何让无形的法律服务有形化等。

如何看待“大单”业务

段建国律师分析了律师获得“大单”业务所需要的条件,如名气、品牌、专业素养、甚至地域优势等,并就如何获得“大单”业务谈了自己的经验体会。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钱列阳律师在谈到“大单”业务时认为,能够获得“大单”业务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律师是否能够有能力“消化”“大单”业务,否则可能要砸自己的牌子,所以律师要量力而行。他说,“只有小律师,没有小客户”,大案不一定能够给律师带来名气,而只要用心做小案一定能够带来名气和品牌。

做律师要像“孔方兄”

钱列阳律师将做律师形象地比喻为“孔方兄”,即外圆内方。律师在对外时,特别是与客户交往过程中,要“圆”,采取商业化的手段甚至可以迎合客户的要求,但是律师在对内方面,主要是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要“方”,要坚持自己的立场。虽然有时候律师希望追求的效果和客户的期待会产生矛盾,但是由于“口碑是刑事辩护律师最大的客户”,因此律师应该对自己的品牌负责,如果矛盾不可调和,律师宁可放弃这样的客户和业务。
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律师、秘书长李肖霖律师以及该专业委员会的二十多位委员参加了研讨。另据了解,这是该委员会邀请专家和律师讲课系列活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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