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律师 一心为民
日期:2001-06-05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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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以“公正为民”为宗旨,在“阳光工程”中,全心全意为伤残者提供法律援助,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武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五年来,接受伤残者及其家属法律咨询达563人次,接受他们委托代理的各类案件272件,提供法律援助的有131件,该所爱心助残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最近被评为上海市爱心助残先进单位。
1998年7月,公民所党支部书记、曾荣获上海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称号的殷畹秋律师接待了一位工伤致残的安徽打工妹许姑娘,当她听完打工妹饱受伤残之苦而厂方又置之不理的哭诉后,义愤填膺,决心为许姑娘伸张正义,讨还公道。经过殷律师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通过劳动仲裁使许姑娘获得了赔偿。南汇女青年马丽黎在公路上突遭飞来横祸,被摩托车撞成重伤,处境十分艰难,向公民所求助。金永红律师立即免费担任其代理人,提供法律援助,不辞辛劳地帮她打赢了官司;公民所主任唐公民律师还动员全所募捐1650元送到医院,请医院继续为其治疗。马丽黎和她的家人深受感动,给公民所送来感谢信,并赠送了“公民律师,一心为民”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