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2007年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07-06-12
作者:宋国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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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工商、监察委、城市管理执法局等9个部门11日联合制定下发《2007年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海市卫生局称,为整治净化医疗市场,上海将严打“游医”和“黑诊所”等,并确立了打击非法行医8项重点。
一, 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中医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活动。
二,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尤其是对社会开放的部队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四,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等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
七,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扩大或改变诊疗科目、擅自开展专项技术和引进国外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的行为。
八,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据悉,自2005年上海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门抓获非法行医涉案人员48人,抓获“药托”、“号贩子”等违法行为人员2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