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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打官司 今后可上网找律师

    日期:2007-04-11     作者:海峡都市报    阅读:1,639次

本报讯 今后,福州的弱势群体请求法律援助有了便捷通道,只要点击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网站(www.fzlac.com),不但可根据自己案件特点,选择法律援助志愿者档案库中的250多名律师,而且相关费用还能得到减免或优惠。记者昨日获悉,该举措是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的律师专业分组制度。

福州市今年还将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立法律援助站,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民工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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