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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区法院副院长与青年律师共同探讨患方知情决策权

    日期:2008-01-30     作者:徐汇区司法局政治处    阅读:2,766次
    
   1月26日下午,徐汇区青年律师人才培训第二期第五讲在位于华山路的嘉华律师事务所如期举办,来自全区21家律师事务所的30余名青年律师冒雪准时参加了当天的讲座。
   这期讲座邀请的主讲嘉宾是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剑平,在历时近两个小时的讲座中,崔院长以《悲剧的沉重与制度的窘迫》为主题,与青年律师们共同探讨了患方知情决策权的相关问题。崔院长的讲座由去年11月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医院的因家属拒绝签字致孕妇得不到及时救治母婴双双死亡的案例展开,为青年律师们讲解了我国患方知情决策权的规定与实践、知情决策权的内容与作用、知情决策权的范围和判断以及知情决策权对我国现行医疗制度提出的考问等问题,精彩的讲座引发了在场青年律师深深的思考和热烈的讨论。在讲座的互动环节,崔院长还饶有兴致的解答了青年律师在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隐名合伙人显名化、物权的登记等问题。
    徐汇区青年律师人才培训是由区司法局主办的,面向徐汇区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业务能力在本单位处于领先水平的青年律师开展的培训活动。每年一期,每月一讲,邀请区域内知名法学学者及法律实务者为青年律师开展讲座和交流活动,旨在培育青年律师人才,有效发挥徐汇区律师人才的资源优势,推动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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