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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为发改委反垄断叫好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1-11-21         阅读:2,984次

■虽然此次开出的700万罚单针对的还不是垄断大鳄,对两大电信巨头也还仅仅只是展开反垄断调查,但这无论如何已经是一个良好开端

上周,国家发改委对山东两家药企开出了国内首张反垄断巨额罚单,引起海内外舆论关注。这两家企业因凭借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操控药品原料价格,导致一种国家基本药物几乎断供,因此成为国内第一批遭到反垄断制裁的企业。

此前几天,联通和电信因涉嫌依靠骨干网的垄断地位,通过价格歧视打压竞争对手,也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成为首批被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央企。

垄断历来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因此,发改委此番出手,虽然也有舆论质疑,比如,认为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甚至有个别媒体质疑对两大央企的调查,认为是“阴谋论”,但总体而言,此举深得人心。

笔者还认为,此轮国家发改委反垄断举措的意义还不仅仅在于顺民意、得民心。虽然此次被罚款的药企名不见经传,可能的确属于“苍蝇”而非“老虎”。而对两只“老虎”——联通和电信的调查目前还很难预判事件的最终走向。但是,这毕竟是我国反垄断走向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用符合法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政手段,对垄断行为的合法干预,不仅值得肯定,而且意义非同凡响。

纵观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的诸如电信体制、电力体制、民航体制等等改革,其目的都在于打破垄断。因此,在我国经济领域,反垄断早已不是新话题。而且,客观来看,这些改革也或多或少取得了成效。比如电信体制改革,由于打破了中国电信独家垄断,形成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多家电信企业同台竞争的格局,最终让消费者获益。电信价格的不断下降,电信业务的日益多样以及电信服务的不断改善就是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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