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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感动与敬佩

    日期:2007-04-08     作者:洁蕙    阅读:3,103次
上海市首届“东方大 律师”评选经过层层筛选,已经选出十位东方大 律师。作为评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我逐个翻阅了当选 律师的参评材料。让我意外的是,我没有找到可歌可泣的事迹,也没有发现催人泪下的故事。 律师们的行为充满了理性和逻辑性,这让我有些失落,并由此联想到2006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
    2006年12月4日,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的名为《法治的力量2006》晚会上,中国 律师协会作为和谐群英,和其他八位个人、一个集体,共同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获奖理由是:上海众鑫 律师事务所两名 律师作为包头空难遇难者家属代理人,参与了事后理赔工作。按照1993年国务院的规定,每名空难遇难者最多只能赔偿7万元,当事人不同意。于是,两位 律师在起诉国家民航总局败诉后,又联络全国20多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全国人大督促国家民航总局尽快制订新的赔偿标准。2006年2月,新的赔偿标准提高到了40万元。当事人最终获得40万元赔偿。主办方认为:中国 律师协会和协会代表的15万名 律师,以维护公民权利为己任,忠于当事人,忠于法律和良知,致力于通过一个个案件实现普遍的正义与公平;他们是法治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用智慧与学识赢得了整个社会的认同和尊重。
    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让两位 律师入选法治人物,而以中国 律师协会入选呢?我觉得,这个评选结果同我眼下的失落感有相似之处。这两位 律师和其他入选人物相比较,同样缺乏可歌可泣的事迹和催人泪下的故事。比如,另一位十大法治人物河南女教师王英的事迹就很催人泪下:王英的丈夫因酗酒而死亡,她用一年的时间研究白酒和相关法律,写了长达500多页的起诉书,开始了长达8年的诉讼。先是针对酒厂,再是针对工商部门商标管理机构。她的要求是在所有酒的商标上明示“饮酒有害健康”。终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建议全国酒厂在预包装饮料酒的标签上标示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劝说语。无疑,王英的事迹是感人的,她的成就不仅仅是酒类产品标示上的修改建议,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法用法的民间样本。但坦白地说,如果让 律师来完成王英的事业,事情会变得相对简单,起诉书不需要写500多页,诉讼时间也不需要用10年。当然,事情最后也不会那么感动人。因为 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不需要经历这般艰难困苦就能达到目的,这就是 律师群体的行为特征。
    事实上,除了前面说到的两位 律师在空难领域为当事人维权,还有许许多多 律师在其他各个社会领域维权。他们的事迹不会催人泪下,有的甚至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而不能宣传,但他们的工作造成的社会效果却非常好,正是这种法律知识和专业精神再加上职业操守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他们不一定让我们感动,但他们值得我们敬佩。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主办方以 律师群体作为2006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 律师中毕竟也有先进、一般、落后甚至违法乱纪之区别, 律师的贡献也有大小,素质有高下,人格有高低,把所有的 律师统统概括为精英、先进就有失偏颇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央视把15万 律师都评为和谐群英,也有点大而无当。
     律师队伍本身也需要先进人物来引领,这也是“东方大 律师”评选的目的。但“东方大 律师”评选不同于“真情实录”等感动人物的评选,我们不要期许 律师为我们创造感动,但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读到什么叫敬佩。
    我们需要感动,因为感动能净化心灵;我们同样也需要敬佩,因为敬佩可以激励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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