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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在京召开

    日期:2008-07-29     作者:郭晓宇 贾经纬    阅读:1,300次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近日在京召开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立法论证会。

食品安全法是一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消除和减少食品有害因素造成的危害,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法律。食品安全法草案于2007年12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今年4月20日,经委员长会议决定,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从4月20日至5月20日的一个月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社会各方面的意见11327件。对草案的一些规定还存在分歧意见,此次立法论证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召开的。与会代表围绕食品安全法是否应当规定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电子监管码制度这个问题各自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和论据。

立法论证会是立法法规定的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听取各方面意见的一种民主立法形式。依照立法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

此次立法论证会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主持。参加论证会的代表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专家学者、企业联合会、食品行业协会、食品以及电子信息技术企业有关人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有关同志也参加了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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