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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律师每年三次法律援助

    日期:2006-08-10     作者:柳晓森 韩文君    阅读:1,635次
    近日,团中央、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各省(区、市)至少建立一家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机构,维权服务机构要有至少一名专职律师及若干志愿服务人员,志愿律师每人每年至少提供三次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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