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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乱收费 取消执业资格

    日期:2007-11-15     作者:彭光灿    阅读:2,344次
    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执业中出现乱收费、偷税漏税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执业资格。本月下旬,我市司法系统将首次大规模组织对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收费情况检查。今后,该检查将作为一项制度每年进行。

检查包括11项内容:违规定进行风险代理;除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行为;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行为;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等。

市司法局律管处表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有违反《律师法》、《价格法》的乱收费行为,最高处罚将是取消其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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