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和大球星的异与同
日期:2006-09-11
作者: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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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律师”的评选活动正式开始了。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够评出一批群众公认、社会尊重、业内信服的“东方大律师”。这项活动要取得成功,前提条件是需要广大市民的热情参与和广大律师的积极投入。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看,现在本市一些优秀律师有些顾虑,觉得自己称得上是一名优秀律师,但是对是不是够得上“东方大律师”信心不足。觉得离“大律师”的标准还有一段距离,不敢轻易报名参选。
我认为,这样的顾虑应该打消。这些年来,上海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是有目共睹的,上海现在优良的法治环境,有着上海律师的突出贡献。在建设优良法治环境的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有相当知名度、有一定品牌影响的优秀律师;还有很多律师在解决高精尖的法律案件中体现出较高专业造诣,具备深厚的发展潜力,显示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法律优势;还有一大批在基层为市民百姓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在社区深受群众欢迎的律师。这样一个庞大的优秀律师群,就是评选出“东方大律师”的雄厚基础。我们广大的优秀律师应该打消顾虑,树立信心,热情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评“大律师”不是评明星,不是评球星,球星和明星一般来说首先要具备爹妈给的天赋,比如漂亮的脸蛋、魔鬼般的身材,或者是健壮的体魄、敏捷的反应能力,以及在某些方面的特殊才能。一般人是再努力也无法企及的。比如姚明,天生就是打篮球的优质材料,比如宋祖英,天生一副亮嗓子,还有她的独特魅力。但是,“大律师”不是靠这些先天条件,而是靠自己的深厚学养、专业水准以及在解决法律难题中体现出的业务功力。所以“大律师”是法律领域里的优秀专家,只要受过高等教育和专业培训,再经过长期实践,以及自己勤奋刻苦的努力钻研,每个律师都可以做到。这是大律师和明星和球星的不同之处。
但是,大律师和大明星、大球星也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他们的人格力量和高尚精神,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心,对社会风尚的引领,对困难群体的同情心,对民族对国家的深厚感情,以及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有一颗对人类的博爱之心。
比如姚明,除了球艺精湛之外,更有一颗纯正的水晶般的心灵。在去年和前年姚明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年度“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人”后,今年又被美国《体育新闻》评选出的年度“职业体育最有影响力的100人”中高居第45位,在上榜的球星中排名首位。评委会对姚明的评价是:“这位来自中国的运动员用自己高超的球技和良好的人品在他所从事的领域成为一名成功者,并影响了一大批人,他健康向上的品行成了人们的楷模。”再比如宋祖英,用她美妙的嗓音为家乡希望小学筹款,获得乡亲们的广泛好评。大律师和大球星、大明星的共同之处,就在于他们的人格力量和高尚的精神,这都是通过受教育和自我修养可以做到的。
把这些问题都想明白之后,我们的广大优秀律师应该能够更明确职业的努力方向,也更应该充满信心,积极地、满腔热情地参与到“东方大律师”评选活动中去。哪怕落选,也是为创造上海良好的法治环境出一份力发一份光,也是为自己以前的职业生涯作一个阶段性的总结,同时更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如果当选,说明你确实作出了优异的成绩,同时也应该在业务能力和精神人格两方面继续成为律师界的楷模,这既是你个人的荣誉,也是上海的骄傲。上海的优秀律师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