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学院召开院务会议,研究和布置2004年度执业律师培训工作。
日期:2004-02-1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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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律师学院召开院务会议,研究和布置2004年度执业律师培训工作。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桂晓民主持。市律协副会长朱宝麒、吴伯庆,秘书长万恩标、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律师学院副院长周涵清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与执业水平,必须认真重视律师继续教育。律师学习培训要讲究效果。今年培训要抓好重点与试点即新律师上岗培训以及在30名以上的所试行所内培训。为此,对今年律师培训工作应在保持原有培训模式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改进与适当的调整。具体措施为: 1、新任执业律师培训班在青浦集中学习四周(144学时),学习政治理论、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专业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测试。 2、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分为合作所主任班和合伙所主任班,使学习内容更有 针对性。 3、将公职、公司律师培训工作纳入计划内,进行二天集中培训。 4、继续保持在南汇、金山、青浦、松江、嘉定、奉贤、崇明七区县自行组织安排三次讲座。2004年扩大对30名律师以上的所自行组织三次业务讲座的试点。 除此以外,2004年专兼职律师仍要求完成在青浦集中学习二天,在市区要求听业讲座六次(兼职律师为二次)。今年市区业务讲座计划安排十五讲,专兼职律师可自行选择讲座内容听讲。 2月16日,市局、市律协、律师学院联合召开市、区(县)公律科(处)长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协副会长朱宝麒、吴伯庆,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出席会议。周涵清副院长具体布置了今年律师培训计划与要求,并将培训报名表下发。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在2004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送交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