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公诉的此类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场所以公共汽车、公交和火车站点、街面路口居多。此外,郊区公交线路因群众防范意识薄弱,扒手也容易得手。据了解,扒窃分子一般选择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的公共汽车、公交站点、街面路口等处作案。
今年6月12日,张某等7人乘上一辆开往金山朱泾镇的金张卫支线公交车。车驶进朱泾汽车站时,其中一人佯装捡拾掉落的硬币,故意阻碍乘客下车,同行另4人前后夹击进行掩护,再由张等二人趁
乱将乘客周某一根金项链剪断偷走。此外,人流密集、香火旺盛的宗教场所也出现了扒窃案件。今年2月18日上午,无业人员李某至玉佛寺大雄宝殿前的香炉旁,趁香客吕某不注意时窃取了对方的一部手机。
检察机关方面表示,扒窃人员往往使用障眼法,如用报纸或挎包挡住作案的手,或二人围住被害人,由另一人下手扒窃;有时还使用刀片割皮包、割衣服,或用剪子剪项链、耳环、手机绳等,也有用镊子夹钱包等,这些人员往往手法隐秘,被害者不易觉察。
检方特别提醒:市民在公共场所切忌露财;钱包不要放在裤后袋,手机不要别在腰间;随身携带的包最好放在身前;对故意碰撞或紧贴身体的人要加倍小心,防止失窃。同时,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在扒窃案多发的公共场所增设监控录像等设施,加强技术防范,共同预防和控制扒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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