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节能增效”立法10月1日正式实施
日期:2007-09-21
作者:霍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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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记者从邯郸市委宣传部获悉,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顺利开展节约能源工作,邯郸市政府近日在河北率先出台《节约能源监察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办法》共三十条,分别明确了制定目的、节能监察概念界定、执法主体和原则、相关信息化建设及举报制度等。同时还详细规定了节能监察机构及人员的职责,节能监察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此《办法》作为与《节能法》和《节能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是开展节能工作有力的法律依据。
据悉,由于能源紧张,该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受到了相当大影响,长期以来,能源持续涨价,运输压力剧增,电力用煤多次告急。然而,邯郸市的能源利用效率却比全省平均水平低很多。因此,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