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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致力解决“刑事会见难”问题

    日期:2001-12-2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5,779次
针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会见难”的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近日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交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议制定〈进一步保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定〉的请示》,并报送相关部门。
北京市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和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近期召开多次研讨会、论证会,就新《刑诉法》颁布后,律师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普遍反映“会见难”的问题已相当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积极性。据统计,近年来本市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数量大大下降,甚至比新《刑诉法》、《刑法》颁布前还低,这在国内外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不够具体;尤其缺乏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性规定,从而导致公、检、法、司部门就如何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问题理解不一致。缺乏共识,相互扯皮。因此,进一步健全、完善律 为此,协会向市司法局报告,并请求以市司法局名义,向政法委建议,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协调北京市公、检、法、司、安全局等部门联合发文,以保障我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有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助于依法理顺公、检、法与律师之间的关系,调动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我国融入国际社会的现实需要。协会还草拟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意见稿)一并提交。
近期,市委政法委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的研讨会,研究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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